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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生前立好遗嘱,对身后财产分配事宜提前做好安排。一些年事已高或病情危急的人,需要由他人代为书写遗嘱。一份有效的代书遗嘱到底需要满足什么条件?近日,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继承纠纷案,因案涉代书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,被法院认定无效。 自书遗嘱被认定有效 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,张老太与老伴共育有两个儿子:李甲、李乙。张老太患病住院期间,在见证人和代书人的见证下,订立了一份代书遗嘱,遗嘱中载明张老太名下所有财产和房产归李甲的儿子李小甲所有。 李乙不服,称张老太订立遗嘱时病情严重,意识不清,已不具有订立遗嘱的意思能力。李乙向法院提交张老太生前订立的自书遗嘱四份,其中载明张老太的房产和财产全部归李乙所有,与其他人无关。 庭审中,见证人和代书人称,代书遗嘱的内容是他们通过询问张老太问题,张老太回答,随后将张老太的回答内容进行总结而来。由于当时病房内没有桌子,遗嘱的代书是在病房外间的茶几上完成,写完后向张老太宣读了,但并没有录下宣读的过程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张老太订立的代书遗嘱是否具有效力。审查代书遗嘱效力,主要围绕以下三点:第一,遗嘱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;第二,遗嘱人有无订立遗嘱的能力;第三,遗嘱的内容是否有效。首先,代书人负责对口述内容进行记录,记录内容必须全面、完整地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,不得加入代书人自己或他人的意思;其次,代书人代书、见证人见证与遗嘱人口述遗嘱应当具备同步性,即上述过程应当基本发生在同一时空,代书人、见证人对遗嘱人的身份进行核实,如实记录遗嘱内容后交由遗嘱人阅看或对其宣读,并由代书人、遗嘱人和见证人签字。 本案中,根据医院相关记录和评估,订立代书遗嘱时,张老太确存在一定的认知障碍、沟通障碍等情况。结合视频录像可知,订立遗嘱时系见证人询问,张老太回答,见证人也认可其根据张老太的回答进行了总结,并书写了遗嘱内容,因此该遗嘱内容不能完整真实地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。最后,李甲提交的视频录像并非完整连续的全部过程,代书人也称是在病房外完成代书,且视频中并未有向遗嘱人宣读遗嘱、张老太认可并予以签字的过程,故该代书遗嘱不符合当场制作、当场订立的要求。 综上,法院认定该份代书遗嘱无效。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,内容相抵触的,以最后的遗嘱为准。对于李乙提交的自书遗嘱,李甲虽不认可真实性,但并未提交足以推翻上述遗嘱真实性的相关证据,故法院认定张老太订立的自书遗嘱中对其个人遗产处分部分均有效。最终best体育官网入口,法院判决张老太的相关房产和财产由李乙继承。 李甲不服一审判决,提起上诉。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 要把握时空一致性原则 一审法官安然表示,代书遗嘱的法定生效要件,必须符合《民法典》第1135条规定,即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由其中一人代书,注明年、月、日,并由遗嘱人、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,也注明年、月、日。 代书遗嘱,把握时空一致性原则是判断遗嘱有效性的关键点。代书遗嘱应当场制作、当场订立,见证人应在订立遗嘱的现场,自始至终地见证整个遗嘱的订立过程,包括遗嘱人的意思表达过程、遗嘱的书写过程、签字确认过程等,其标准应该是时间、空间的高度一致性。不具备时空一致性的代书遗嘱,不符合代书遗嘱关于“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”的法定形式要件,代书遗嘱无效。 法官提示,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和精神,订立遗嘱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,任何法定形式上的欠缺将导致遗嘱的无效。因此,遗嘱人若想要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,必须注意满足遗嘱的实质及形式要件,避免出现遗嘱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。 (文中人物为化名) 新京报记者 吴淋姝 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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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息称,自2010年起,陈志军被提拔担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、县工商局党组书记等重要岗位后,频频出入各种饭局,见惯了灯红酒绿,对物质的追求也越来越高,于是,他妄图通过股市开辟致富“快速通道”。他先后筹集200余万元炒股,几年下来却亏损高达30余万元best体育官网入口,心态失衡后为了尽快填补“窟窿”,他便千方百计将权力变现,开始频踩纪法红线。
“组织和人民赋予陈志军的权力,此时俨然成了他谋取私利、收取贿赂的筹码。”四川省纪委监委文章披露,长年在中江县担任乡镇、部门“一把手”的陈志军,身边不乏各有所图的“围猎者”。面对“围猎”,只要有钱可拿,陈志军便甘之若饴。担任某乡镇“一把手”时,他在工程项目中收取商人老板“感谢费”20余万元;任职县商务局局长时,酒店老板龚某某向其透露,希望招商引资引进酒店,并在土地价格方面得到“支持”,随后将10万元“感谢费”奉上,陈志军欣然笑纳;在县工商局长任上best体育官网入口,为他人承揽业务收取“服务费”4万元……
调任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后,陈志军在土地出让、项目拨款等方面为商人老板提供“服务”,换来了商人老板的“投桃报李”。2018年,中江县引进某重点旅游和乡村振兴项目,需要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调整空间规划。2021年,该项目老板马某因此事多次求助,并送上8万元“感谢费”,陈志军很快利用职权提供了相应帮助。于他而言,“拿钱办事”习以为常,纪法约束抛之一旁,陈志军已将手中权力彻底异化为“等价交换”的筹码。
经查,2007年至2022年,陈志军利用职务便利,先后在工程款拨付、职务晋升等方面,为管理服务对象25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共计185.5万元,其中,2019年6月至2022年4月,仅在担任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期间,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国土空间规划、土地用途管制、用地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,先后收受他人财物100余万元。